看板 cat
各位板友大家好,本次公告內容涉及三項調整: 一、 交易文超發罰則調整(減半) 現行板規關於交易文超發(10日內發表超過一篇交易文)之罰則為水桶30天。 考量到該規定已實行多年,且目前板面交易秩序尚屬穩定,為了在「維護板面整潔 」與「友善板友交流」間取得平衡,板務決定即日起放寬罰則為水桶14天,並在原 先手動置底板規下方新增交易文條例,修訂內容如下: B-2-3 手動置底刪除所有相關文章、水桶一個月。 *交易文手動置底10日內發表超過一篇交易文者(不論是否自刪)刪文並水桶14天。 若為累犯、惡意洗板或規避規則者,板務將視情節加重至30天或以上。 二、 新增互助文推文規範(協尋/救援求助/認養送養) 板務近期觀察到,有互助文底下出現以指令式、要求式或懇求式語氣,對發文者 作單方面行為要求的情形,導致討論焦點偏離個案處置,變成立場宣示或對求助 者的道德指責,影響互助文的協助功能。為維護討論品質,即日起新增以下規範。 (1) 互助文底下請以「協助個案」為主 協尋文、救援求助文、送養文等屬互助性質,目的在於蒐集線索、獲得個案 資訊、提供處置建議與資源等。 互助文以協助個案為優先,若討論逐漸轉為理念辯論、導致串內歪樓,板務 得視情況提醒板友另開文章討論,情節嚴重者依板規處理。如欲討論餵食/ 不餵食/TNR等理念與利弊,請另開文章。 板規並非禁止板友發言反對餵食,而是禁止在求助文底下對發文者下指令或做 單方面要求;板友可以另開文章充分表達立場。 本板不以立場判對錯,反對餵食的立場在互助文下方亦可提出,但請以「建議 +理由+替代方案/資源」方式表達(如通報、誘捕、就醫、結紮、安置的資 源管道等),以個案可立即採取之做法為主。 請避免以要求/命令/口號/懇求的方式對發文者下指令(如「不要餵食、停止 餵食、愛牠就帶回家、拜託不要再餵」等),特別是一直重複要求發文者改變 行為,卻未提供個案處理相關的資訊或資源時,容易使討論離題或引發對立。 (2) 未結紮個案之提醒方式 未結紮浪貓/只餵不紮之個案,確實可能衍生繁殖與環境問題。 本板鼓勵於互助文中提醒結紮的重要性,並提供具體可行的協助資訊與資源 (如TNR流程、誘捕方式、補助資源、協會/醫院資訊、可負擔方案等)。 在提醒結紮觀念時,請避免以道德評斷的方式指責發文者,或以要求/命令/ 口號/懇求的方式強迫發文者照做,致使討論失焦與對立(例如「你在害牠、 你不帶回家就是不愛、拜託不要再餵、只餵不紮就是加害者」等)。 【推文範例參考】 以下僅為示範方向,並非限制推文內容。推文可包含提供線索、資訊、資源、具 體建議,或單純幫忙推文高調,本板均歡迎。 是否合規不以推文是否有實質幫助作為判斷標準,而以推文是否對發文者做行為 要求、道德指責、貼標籤指控,或其他足以引發離題與對立之內容,依脈絡由板 務認定。 可協助個案的合規範例: 可以聯絡XX協會,他們有在協助結紮浪浪 可以到XX獸醫院詢問看看,現在可能還有補助名額 如果為牠安全著想,建議收編,如果無法,也可以先做TNR再找中途或送養 我個人不支持餵食浪貓,但現在最急迫的是先結紮,建議先借誘捕籠 我這邊有誘捕籠可以出借,需要的話可以站內信 以口號/命令/指責/施壓方式發言,且缺乏可行做法的不合規範例: 拜託別餵了,你在害牠 愛牠就帶回家,不然就不要餵 只餵不紮就是加害者,請停止餵食 餵食就是放養,別再餵了 TNR不包含餵食,原放之後請不要再餵了 你覺得這樣餵,是在救牠還是在害牠? 為什麼不自己帶回家養?難道別人的環境就活該被破壞? 所以你只管餵,後續發情生病都不關你的事囉? 是否適用本規範,不是看語氣溫和與否(如使用「拜託/請求/希望」等語),而 是依推文實質內容判斷:是否對發文者提出行為要求或指令、是否包含扭曲法律 定義的負面指責或標籤式指控(如「你在害牠」、「加害者」、「餵食就是放養 」),亦包含以反問、嘲諷或暗示方式對發文者施壓或作負面指控,致使討論偏 離個案處理者。 本板以資訊交換與實務互助為主,鼓勵板友在互助文底下提供做法與資源。理念 /立場的延伸論述請另開文章,勿在求助文底下進行,以避免把求助文變成公審 戰場。違反以上規範者,板務將視情節依板規處理。 B-2-11 互助文(協尋/救援求助/認養送養)推文規範 於互助文底下,若以命令、要求、懇求、口號等方式對發文者作單方面之行為要求 (如反覆催促其改變行為),以道德指責或貼標籤方式指控發文者,或以反問、嘲 諷、暗示方式對發文者施壓或作負面指控,致使討論偏離個案處置、引發對立或有 引戰之虞者,依 B-2-7 辦理。 *詳細說明與推文範例請參閱互助文規範公告 #1fcxCrTS (cat) 三、引戰條文修訂 此次修訂 B-2-7 引戰挑釁條文之用詞與排版,並補充判斷標準之說明與 #1cAJkvWg 公告之相關板規。板務處理將以發言之客觀內容及其足以造成之效果作為主要依據, 不以行為人主觀意圖作為唯一考量。 B-2-7 引戰、挑釁刪除發言或退文 水桶處置:初犯一至三個月,再犯六個月,三犯一年,四回以上永桶 *挑釁:故意激怒或刺激他人,致使對方產生強烈情緒反應或引發衝突之 發言。 *引戰:誘使其他人或群體進行激烈爭論或衝突的行為,包含板務認定以 挑起使用者情緒、製造看板衝突為目的的發言。 【違規認定說明】 發文或推噓文挑釁、引起爭端、破壞看板秩序者皆視同引戰。以上行為( 挑釁與引戰),板務皆以發言之客觀內容與足以造成之效果認定,不以行 為人之主觀意圖為唯一考量。 *#1cAJkvWg (cat)相關板規: 以「餵食癖/餵養癖」、「放養仔」謾罵他人,在本板屬於違規言行,可依 人身攻擊(當事人檢舉)或挑釁引戰(板主裁決)處理。 缺乏飼主事證時,不得以扭曲法律定義(餵食=飼主=放養)之方式對特定板 友貼標籤指控或作道德指責,違者以挑釁引戰處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6.89.21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at/M.1771811637.A.75C.html ※ 編輯: arihanta (139.178.136.4 臺灣), 02/23/2026 16:4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