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板 Teacher
老師們好 我是特教教師 目前預產期是9/17 想到自己實際上在運作時 通常八月的最後兩週就會開始準備工作跟開會 所以從預產期往前推28天,開始請病假(安胎事由) 並另保留了3天產前假以備不時之需(? 希望能順順利利的從安胎假接到娩假,再接到育嬰假(至115/7/31止) 以上的安排主要是希望能讓代理教師能有時間處理特教業務 - 想請問我這樣請假的方式對自己有什麼不好的地方嗎?(因校長雖然同意了,但私下找我 和我說:「自己的權益要先顧」,所以我不太確定自己是不是有什麼地方沒注意到?) 另外,請問交接完後,我是否就無需處理新學期期初IEP會議了? 以上疑問還麻煩有經驗的老師分享經驗,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34.211.21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eacher/M.1750979069.A.269.html
YuPEII : 校長應該是替你覺得請太久育嬰只領六個月沒錢賺很可 06/27 07:45
YuPEII : 惜吧 06/27 07: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