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mosYang (twy30)
看板Soft_Job
標題Re: [討論] 軟工末班車是不是開走了
時間Mon Oct 7 21:35:12 2024
※ 引述《fr75 (阿巴 )》之銘言:
: 標題: Re: [討論] 軟工末班車是不是開走了
: 時間: Mon Oct 7 07:14:00 2024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oft_Job/M.1728256442.A.64D.html
: → ccas: 主要是2022,2023剛好科技業在谷底,看起來數字才會很恐怖 10/07 10:46
: → ccas: 但這就像景氣循環一樣,一波一波的,而且別忘了2020、2021 10/07 10:46
: → ccas: 的科技業大爆發,使得22~23變得很像是在重整 10/07 10:47
: → Lhmstu: 下降本來就合理,高利率時代很難有新創,沒錢融資啦 10/07 17:52
對要繳稅給美國的公司來說,除了高利率外,還有 "Section 174" 稅法的影響,
可參考
https://blog.pragmaticengineer.com/section-174/ 。
大致上來說,自 2022 會計年度開始,「研究開發 (R&D)」 的支出要分成 5 年來
報帳;如果是在美國外的 R&D 支出,要分成 15 年來報帳。R&D 支出包含「 R&D
人員的薪資」。
舉個 (很粗略簡化的) 例子:
* 在 Section 174 生效前,某公司一年收入 $100 , R&D 支出 $80 ,在報稅時
是就「 收入 $100 - 支出 $80 = 收益 $20 」的「收益 $20」來交稅。
* 在 Section 174 生效後,某公司一年收入 $100 , R&D 支出 $80 ,在報稅時
,那「R&D 支出 $80 」要拆成多年來報帳,變成
* 「該年收入 $100 - 支出 $80/10 = 收益 $92 」的「收益 $92」來交稅。
* 第 2 年可以再報「支出 $80/5 = $16 」
* 第 3 年可以再報「支出 $80/5 = $16 」
* 第 4 年可以再報「支出 $80/5 = $16 」
* 第 5 年可以再報「支出 $80/5 = $16 」
* 第 6 年可以再報「支出 $80/10 = $8 」
這樣一來,愈是偏重 R&D 的公司在短期內的稅賦負擔就愈重,且在高利率時代,
借錢周轉來繳稅也是不小的負擔;這多少會影響公司的行動決策,連帶影響就業市
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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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36.56.134.219 (美國)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oft_Job/M.1728308115.A.336.html
推 SkankHunt42: 專業 10/07 21:44
推 CRPKT: 這對中小企業影響比較大,有些新創直接被炸到倒閉 10/07 21:52
有些本來就尚未實現收益的公司 *或許* 能從這新稅制得利;這個新稅制像是把 R&D
的產出一律視為「可合理轉賣、隨時間貶值的有價資產」,但真正了解軟體業這行的
應該都會同意這是不切實際的。
有條法案提案內含條文把此新稅制 (影響美國國內 R&D 支出的部分) 延到 2026
再實行,可參考
https://www.congress.gov/bill/118th-congress/house-bill/7024
;目前通過美國眾議院,但卡在參議院。
推 CRPKT: amortization 中文就是攤提 10/07 21:55
感謝指點
→ viper9709: 原來是這樣 10/07 22:36
推 shortoneal: 無關標題,但是好奇大大現在還在遊戲圈子嗎XD 10/07 22:41
推 Chricey: 哈囉!關節痛真的超痛欸,我之前也遇過類似情況,後來去看醫生吃推薦UC2,效果不錯喔! 10/11 10:54
過去幾年很少接觸了
推 alihue: 好久不見 10/08 08:50
好久不見
→ freeunixer: 15年,公司都不知道倒幾次了 10/08 09:50
推 qaqvvvvqaq: 推專業 10/08 10:33
※ 編輯: AmosYang (136.56.134.219 美國), 10/09/2024 03:22:17
※ 編輯: AmosYang (136.56.134.219 美國), 10/09/2024 03:29:32
推 CRPKT: 我記的沒錯的話,那修正條文只有針對國內的 5 年 10/11 10:51
推 Chricey: 有人知道如何處理關節痛嗎?求分享! 10/11 10:51 → CRPKT: 海外的 15 年是沒有更動的,所以還是慘 10/11 10:51
是的。 (如我在編輯回文中提到的「影響美國國內 R&D 支出的部分」)
→ CRPKT: 但我覺得你的反對理由講反了耶 10/11 10:53
→ CRPKT: 就是因為市場變動太快,軟體資產根本無法確定保值 10/11 10:54
→ CRPKT: 攤提才不合理 10/11 10:54
推 Kroner: 關節痛睡覺就能治了,吃什麼UC2 10/11 10:54
我們的觀點似乎是一致的?
我在編輯回文中主張的是:
> 這個新稅制像是把 R&D 的產出一律視為「可合理轉賣、隨時間貶值的有價資產
> 」,但真正了解軟體業這行的應該都會同意這是不切實際的。
※ 編輯: AmosYang (136.56.134.219 美國), 10/11/2024 11:5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