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utorad (逆轉勝)
看板HatePolitics
標題Re: [討論] 脆:親中網紅每個月收4萬歐
時間Mon Dec 22 08:37:16 2025
※ 引述《DDDDRR (中壢樹屋)》之銘言:
: https://i.imgur.com/zYrfQFt.jpeg
: 本貼到文內的網紅
: 已經要告了
: 每個月4萬歐也太扯了吧
: 為什麼連這個都掰的出來
: 單以特哥來說 不提他的流量 原本明星職業選手 近幾年美股大賺爛
: 怎麼會質疑我們特哥?
: -----
: Sent from JPTT on my iPhone
對於這種「限若干時間內提出證據否則提告」的嗆聲模板,背後的原因覺得很有趣。丁特
還只說要找「律師私訊你」,沒嗆提告,氣勢又弱了一截。
被指控做了缺德或違法行為的人,對於究竟是真是假應該是很清楚的,所以明知自己沒做
的情況應該就是立馬就告他個稀巴爛。
還要對方拿證據出來再考慮要不要告,不就在暗示大家唯一的可能性 - 自己有做被指控
的爛事,但要看你是不是真的有證據可以證明。
人家國昌老師就很清楚這背後的邏輯,所以不會叫對方拿證據出來,而是設時間給對方道
歉。
雖然國昌老師最後不敢告,也是很難看就是了。不過起碼嗆聲那一趴,氣勢是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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