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rayisgreat (在過往中無盡徘徊)
看板HatePolitics
標題[討論] 京華城法源 板上都計所鄉民五月就說過了
時間Tue Sep 17 11:31:40 2024
如題,這兩天謊姍姍突然出來吵法源問題
讓我想起早在京華城還沒鬧大的
今年五月
板上
都計所鄉民 shun01 大講過法源問題
剛本想用回文方式,但發現由於時間關係
該篇談都計法規的文章,已被 ptt 回收
以下原po 五月文章參考+自己簡單上色:
https://pttweb.cc/s/HatePolitics/1cEyU_1t
先講法律層面
因為威京用了一個
剛好在台北市不適用的作法-叫做自擬細部計畫,來自訂容積率及建蔽率
照理來說該吃鱉的,但就是
意外給他違法通過了,才會鬧成這樣
一般來說,六都裡面管都市計畫容積率的上位法規,都是
把都市計畫法台灣省施行細則拿去
抄一遍,然後根據各地的情況稍作調整
只有兩個例外-台北跟台中
台中是因為用行政命令這種細則,會有未經民意審核之虞,所以弄成法律性質的自治條例,
但內容也是差不多
也就台北完全不一樣,另外搞了一個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自治條例
所以說,除了台北市以外
容積率跟建蔽率都是都市計畫書本身訂多少,最後出來就是多少
(但不是都更卻想援引都更容積獎勵辦法也很瞎就是了)
除非都市計畫書沒寫,才會依法給一個附表,要求容積率跟建蔽率不得超過表定上限
像桃園市住宅區跟商業區的容積率,表上直接寫非得要在都市計畫中寫明不可
台南市的沒給住宅區或商業區的表定容積率上限
(市鎮計畫的部份,通常另外由細部計畫做規範
鄉街計畫和特定區計畫的部份,在主要計畫中即有規範,惟土地權利人另行規劃細部計畫者
,以細部計畫書上的規範為準)
偏偏京華城那塊地在台北市,
然後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自治條例又寫得很嚴
全市統一,是哪種分區就容積率多少,上限又多少
完全不給你用都市計畫書另行規範的空間
(不管是政府的都市計畫書,還是如地主威京集團所述,依都市計畫法第24條,由地主自擬的
細部計畫書)
只有住二,住三,住四在鄰接較寬之道路,或剛好是公園廣場綠地河川第一排的時候,得經都
市計畫程序酌予放寬
商業區的部份,則可能受制於基地鄰接道路中,最寬者之路寬
所以
問題出在威京那邊的人,沒搞清楚台北市的相關法規比較嚴
(從發言來看,是真的到現在還沒搞清楚)
然後柯市府的人,居然也忘了自己在台北市政府上班,以為自己在外縣市上班
所以就傻傻給過了這個唯獨在台北不適用的做法XD
再來講應然的層面
如果不管法律,京華城那塊地到底該不該給這麼高的容積率呢?
答案也是不該,因為會有容積率的限制,就是因為人的一切活動都會產生其外部成本或附帶
需求
所以你會需要配套的公共設施來服務
舉例來說,京華城那塊地原本正常的容積率是560%
(假設民國77年還是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理規則時,所規定商三容積率就是560%,且沒有
給予都市計畫書另行規範的空間
那本來1990年變更時,給的392%容積率,倒也算是違法了,難怪會被監察院糾正)
但這次用上在台北市不能用的手法之後,容積率衝到840%
那就代表出入的人數,會多出50%
(如果以容積獎勵的上限728%來計算,也會多出15.38%的出入人次)
而京華城周邊的公共設施,能不能負荷的了這麼多人的進出呢?
我個人的看法是比較悲觀的,尤其是在交通方面
畢竟那邊沒有捷運啊!
(然後台鐵增設通勤站也因為高鐵用掉其中一個方向的外側軌道而失去可能性,再說光復緊
急停靠站其實在光復南路以西)
上一個在沒有捷運的地方搞大型辦公園區
結果一堆員工在那邊哭上下班沒公車搭的案例是台北企業總部園區...
更別說南京舊宗路口,從內湖五期還沒開發成現在這種規模的十幾年前,就是惡名昭彰的塞
車堵點了...
(而且那個台北企業總部園區的容積率才572.36%而已)
當然一部份的原因是走南京東路六段的公車,大部分是不載短程的國道客運
而八德路本身比較沒有這方面的問題...
然後京華城真要走到南京三民站搭車也勉強可以(但直覺上不會想這樣走)
考慮到京華廣場的總樓地板面積,大概也只有台北企業總部園區的三分之二不到...
或許最後問題不會棘手到這種程度...
但從TOD的角度來看,我覺得京華城那塊地還是沒臉拿一堆芝麻蒜皮的小事
提什麼韌性城市跟宜居城市來爭取容積獎勵的...
不過最後回到法律的層面
以都市計畫法第22條第三項的內容(土地使用分區管制),在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自治條例
中竟絲毫不予放寬
我看這案子最後解套的辦法,可能是官司打到逼憲法法庭出動
解釋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自治條例,沒有允許都市計畫書自行規範容積率與建蔽率,是否牴
觸都市計畫法第22條了XD
(是說台北市的都市計畫,問題一直都很大
明明理論上只有一個主要計畫,結果居然允許12區分開做主要計畫的通盤檢討
中央也不敢逼台北市照正常做法來...)
以上,是我一個都計相關系所畢業的魯蛇,翻了法規之後發現京華城這案子跟台北市的相關
法規,發現的明顯不合理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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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這篇文是五月的時候寫的
當時阿北還囂張的在嗆聲去告
現在九月已很多人被列為被告
回頭再看原po這篇也大多印證
例如這幾天吵大的33護航新聞
黃珊珊為洗白京華城稱標準全國一致 何孟樺反擊:未依循自治法規
何孟樺提到,黃珊珊身為前台北市副市長,卻刻意忽略台北市在《臺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
治條例》之外,
還有一個《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身為立法委員,卻完全
忽略特別法優先的基本法理(《臺北市法規標準自治條例》第18條參照)。這實在教人不
禁感嘆「經歷誠可貴,專業價更高,若為柯P故,兩者皆可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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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色法規-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
就是都計所原po shun01 大大在
五月文章提的
結果謊33身為副市長卻不曉得台北市獨特條例
柯黨這波護航大概又惹怒全台都計專業的人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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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3.240.96.19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726543903.A.DD0.html
推 ILoveKMT: 柯文哲無罪 柯案是政治迫害101.137.183.248 09/17 11:36
推 shirman: 唉,一個民粹政黨,違法還可以生這麼多事 101.10.8.197 09/17 11:36
→ shirman: 端,而不是被全民一致唾棄,也是悲哀 101.10.8.197 09/17 11:36
噓 fridliou: 你會不會看阿 他是說北市自治條例太嚴 118.169.66.76 09/17 11:37
實在懶得吐槽你這句邏輯zz
法條就明確寫在那裡,太嚴所以老子違法?
原po這整篇文章跟底下回文的核心
都點出京華城案中諸多不合理之處
以及柯CF本身與其市府根本法盲
→ maga0525: 一樓越來越像反串幫柯招黑,是因為國民 27.53.18.167 09/17 11:37
推 Chricey: 關節痛有人有有效的復健方法嗎? 112.220.206.18 09/17 11:37 → maga0525: 黨方向改變了嗎 27.53.18.167 09/17 11:37
推 saviora: 太嚴所以要超越法律是嗎 42.73.78.249 09/17 11:40
噓 xxxcv: 你去查一下林佳龍任內台中樹德細部計畫有 42.75.113.121 09/17 11:45
→ xxxcv: 沒有創設容獎 42.75.113.121 09/17 11:45
推 Kroner: 看到有人提到關節痛,我就想到有一篇UC2推薦的文章 112.251.206.127 09/17 11:45
京華城在台北市,End。
推 RoMaybe: 太嚴那通盤檢討啊 49.216.26.53 09/17 11:45
推 patiger: 檢討那也是台北市政府自己的事,你北市 223.138.100.69 09/17 11:50
→ patiger: 府不檢討法規自己硬過就是違法 223.138.100.69 09/17 11:50
→ patiger: 另外黃珊珊一直混淆一點就是容積跟獎勵 223.138.100.69 09/17 11:50
推 Chricey: 剛開始吃UC2,期待 112.304.206.154 09/17 11:50 推 suny921: 討論北市 就不必拿其他不同法源來救援 49.215.27.40 09/17 11:51
→ suny921: 難看! 49.215.27.40 09/17 11:51
→ patiger: 細部計畫由都委會審的是容積,獎勵依法 223.138.100.69 09/17 11:51
→ patiger: 是有個別專門單位在審 223.138.100.69 09/17 11:51
推 Chricey: UC2是啥東西?求解釋啦! 112.199.206.51 09/17 11:51 推 foxey: 原來是都市計畫專業 難怪通盤了解問題所在 118.160.46.229 09/17 11:52
→ suny921: 雙黃就賭小草不敢也聽不懂專業 49.215.27.40 09/17 11:52
→ patiger: 都市計畫法賦予都委會針對24條自提部分 223.138.100.69 09/17 11:53
→ patiger: 的權責就是容積不能超過施行細則 223.138.100.69 09/17 11:53
推 Kroner: 喔喔喔,UC2 真的是超讚的啦 112.238.206.68 09/17 11:53 → suny921: 87%不離不棄 已經不證自明 雙黃賭對了 49.215.27.40 09/17 11:54
→ patiger: 商三在台北市施行細則(現在叫自治條例 223.138.100.69 09/17 11:54
→ patiger: )上限就是560 223.138.100.69 09/17 11:54
推 rahim03: 這篇寫很好 完全講清楚問題了 馬偕兒童醫 36.239.67.8 09/17 11:54
推 Chricey: 本魯關節痛始祖,葡萄糖胺保證沒用,乖乖吃UC2吧 112.324.206.6 09/17 11:54 → rahim03: 院為什麼沒事 因為台灣省施行細則對於基 36.239.67.8 09/17 11:54
→ rahim03: 礎容積率(不是容積獎勵喔)給予了市府比 36.239.67.8 09/17 11:54
→ rahim03: 較寬泛的授權(但容積獎勵的給予其實台灣 36.239.67.8 09/17 11:54
→ rahim03: 省也有明確限制) 但這不是台北市 台北市 36.239.67.8 09/17 11:54
推 Chricey: 關節痛就老人病 112.198.206.126 09/17 11:54 → rahim03: 不管分區容積上限和可以突破上限的容積獎 36.239.67.8 09/17 11:54
→ rahim03: 勵 規定都很嚴格 36.239.67.8 09/17 11:54
→ rahim03: 560%不是規定在台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 36.239.67.8 09/17 11:55
→ rahim03: 例 是規定在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 36.239.67.8 09/17 11:55
推 Kroner: 長時間坐著工作,關節痛越來越嚴重,該怎麼辦?推薦UC2 112.236.206.219 09/17 11:55
直轄市台北是市有獨有的
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區自治條例
這兩天北市藍綠議員已用這條打爛謊33的臉
※ 編輯: rayisgreat (123.240.96.191 臺灣), 09/17/2024 11:59:45
推 oscarwu3041: 謊33就故意的啦,當20幾年的台北市議 39.15.0.26 09/17 11:56
→ oscarwu3041: 員怎麼可能不知道這部自治條例 39.15.0.26 09/17 11:56
推 patiger: 對,臺北市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自治條例, 223.138.100.69 09/17 11:57
→ patiger: 法律授權就是臺北市都市計畫施行自治條 223.138.100.69 09/17 11:57
推 Chricey: 關節痛有沒有辦法完全根治啊?UC2聽起來像萬靈丹 112.328.206.161 09/17 11:57 → patiger: 例 223.138.100.69 09/17 11:57
推 rahim03: 然後這件打到憲法也沒用 因為分區管制在 36.239.67.8 09/17 11:58
→ rahim03: 中央法源是都市計畫法第32條 36.239.67.8 09/17 11:58
→ cschuan: 台北市嚴格也蠻合理的 畢竟首都人口密度 42.70.80.203 09/17 11:58
推 Kroner: 看到關節痛,我就想起我姨媽 112.326.206.230 09/17 11:58 → cschuan: 高 42.70.80.203 09/17 11:58
→ patiger: 一層一層授權下來,都是有法源依據的 223.138.100.69 09/17 11:58
→ rahim03: 台北市有權制定分區容積上限 36.239.67.8 09/17 11:58
→ twpost: 沒搞清楚 傻傻的 撿到二百億 超爽的 1.171.185.249 09/17 11:59
推 Chricey: 喔喔喔,UC2 真的是超讚的啦 112.269.206.236 09/17 11:59 → cschuan: 又不像其他人口外移縣市 42.70.80.203 09/17 11:59
→ rahim03: 他並沒有違反都市計畫法 36.239.67.8 09/17 11:59
→ rahim03: 這件爭執也不在容積上限 而是容積獎勵 36.239.67.8 09/17 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