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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尷尬用「便利貼」交換意見 嘉義首件國民法官案判決出爐 2024-04-26 17:21 聯合報 記者黃于凡/嘉義即時報導 去年嘉義縣東石鄉張姓男子涉嫌酒駕撞死女騎士案,為嘉義地院首件國民法官案,連續3天 開庭審理今天審結,宣判刑期3年6個月。審判長張志偉在審判後出席記者會,分享審理過程 中利用「便利貼」,讓國民法官提出意見,避免大家尷尬不敢表達。 受命法官張志偉說,為避免國民法官不敢表達,讓大家把想法寫上「便利貼」,起初分為3 種顏色便利貼,象徵有利、不利和中立,但擔心大家互看顏色,不敢發表其他類型意見,最 終決定統一顏色,審判後累積厚厚一疊討論便利貼。陪席法官鄭諺霓說,應有破百張。 去年元月19日晚間,48歲張男駕駛小客車行經嘉義縣東石鄉166縣道4公里處,與機車發生車 禍,造成45歲女騎士鄭婦送醫不治。張男酒測高達每公升0.89毫克;死者鄭婦頭部重創、全 身多處骨折,死因為創傷性休克,張男涉犯刑法酒後駕車致人於死的公共危險罪。 張志偉說,案件爭點在「是否自首」,結論都認同辯方觀點。被告雖起初否認犯罪,但他在 警方沒有確切證據、只有主觀認定犯罪時,就在犯罪現場認罪;且被告賠償300萬元達成和 解,也納入遺族到庭陳述心情,在兩相權衡後,最後多數決得出3年6月刑度。 張志偉指出,因為被告符合自首要件,也有賠償達成和解,減刑處斷行1年6個月至9年11個 月,以此為標準先確認責任上限,再考量社會復歸、家庭因素、個人品行等程度,刑度無法 與其他案件類比。感謝檢辯攻防順暢,讓國民法官吸收能力更佳,訊問時更能充分提問。 張志偉也說,國民法官私下分享晚上回家沒辦法睡覺,想案情想到凌晨2點才睡著,替這些 國民法官感到驕傲,辯方律師張道周對國民法官法很熟悉,檢察官及法官不再是「武器不對 等」狀態,而是扎實、詳細地讓檢辯雙方落實證據爭辯,無辯護人較弱勢情況。 嘉義地院首件國民法官案今天審結宣判刑期3年6個月,審判長張志偉(中)在審判後出席.. . 嘉義地院首件國民法官案今天審結宣判刑期3年6個月,審判長張志偉(中)在審判後出席.. . 6名國民法官今天審判後未出席記者會,不具名方式由法官代為發表感想。他們各自分享, 起初對國民法官制度一無所知,過程中認識法庭運行過程,因審判過程中內心很掙扎,感到 責任重大,也深刻體會「法律很難、判決更難」,認為法官真的很難為。 ※ 提醒您:禁止酒駕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https://udn.com/news/amp/story/7321/7925964 這件案子判三年半 比同類型的案子判決還來得重一些 司法納入國民法官制度 還是很不錯。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0.45.79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hiayi/M.1714130415.A.52D.html
kilof: 和解還判三年半 04/26 20:01
e1597536248: 都給300萬和解了還判三年哦 04/26 20:08
alex00089: 怕被認出來!? 04/26 20:25
nicayoung: 酒駕致死一律死刑 04/26 22:28
JomboCA: 三年半是公共危險罪啊 04/27 00:08
Chricey: UC2神招啊,吃下去就對了 04/27 00:08
SmileEMU800: 和解是民事,刑事是公訴罪不能不罰 04/27 07:24
ludoren: 現在“酒駕致死”沒辦法緩刑 04/27 10:06
ludoren: 不像其他過失致死的車禍,和解還能請求緩刑 04/27 10:07
charles0939: 酒駕致死也有機會判緩刑 04/27 10:37
Kroner: 求推薦UC2,樓下請提供三家 04/27 10:37
deadair: 便利貼一開始也太瞎了 還要依意見分三個顏色XD 04/27 11:39
inconspicous: 笑死,是在團體衛教喔,還不敢講話 04/27 16:38
charles0939: 這樣很好,不是大聲就是多數 04/27 17:02
charles0939: 不是沈默就是少數 04/27 17:03
Chricey: 想問一下有沒有關節痛的運動禁忌?怕動得更嚴重… 04/27 17:03
JomboCA: 避免有人盲目從眾,要蒐集他們各自想法 04/27 18:24
Wolverin5566: 上訴改判 04/28 1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