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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個案是把未成年少女囚禁凌虐毆打成性奴 給大家參考參考 嘉義國三少女以為去打工…竟遭惡情侶囚禁「毆打、性侵逾10次」!警上門查案才救出她 中央社 2024-10-20 12:55 嘉義一名國三少女慘遭囚禁性侵。(示意圖/取自Pixabay) 嘉義縣今(2024)年4月發生一起離譜的囚禁事件,一名國三少女只因與另一男子有過嫌 隙,竟遭對方綁架囚禁起來,期間還遭多次毆打、強迫性交逾10次,而這名男子的女友非 但不出手救援少女,還幫助看管少女。法院審理後,判處男子有期徒刑7年、其女友1年6 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只是因為有嫌隙…他囚禁國三少女還多次性侵! 嘉義地檢署起訴書指出,嘉義縣一名26歲的林姓男子因與被害少女有嫌隙,於今年4月19 日利用他人IG(Instagram)帳號,以「參與陣頭打工」為由約出少女。這名少年當天坐 車至嘉義火車站時,就被林男的22歲女友等人駕車載走。 嘉檢表示,少女坐在車內時,手機就被強行取走,所坐汽車在駛至他處載上林男後,少女 當天就被帶到竹崎鄉一處民宅控制行動,少女這才發現背後原來是林男在主導。少女被載 至竹崎平房拘禁時,隨時都有人看管,還被斷絕與外界聯繫。 林男於5月12日將拘禁少女地點移至大林鎮一處民宅,直到同月15日民雄分局的轄區派出 所前往拘禁處所查緝竊案時,才被發現查獲。 女友不只不救還幫看管!法院判決出爐 嘉義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林男拘禁少女期間,曾對少女強制性交逾10次,若少女抵抗, 則徒手毆打,造成其背部挫傷、右大腿擦傷、右大腿瘀傷等傷害。少女被拘禁期間,林男 女友也幫助看管少女防止逃跑。 嘉院表示,審酌林男對少女私行拘禁,甚至剝奪其行動自由7日以上,期間無端毆打少女 ,且為滿足性欲,竟對少女強制性交,已嚴重侵害少女人身自由、性自主權;林男女友則 涉及對少女私行拘禁罪嫌。(相關報導:性侵13歲小女友還偷拍!新北男累犯多次「賠20 0萬+結婚」換輕判|更多文章) 林男涉及對少年拘禁罪嫌、成年人故意對少年傷害罪,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 不得易科罰金部分,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7年。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有期徒刑6個月, 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林男女友則判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 https://www.storm.mg/lifestyle/5258245 ※ 引述《newrookie (外來種)》之銘言: : 剛剛看到新聞 : 犯人跟差了16歲的跟國小生 : 3天衝動了3次 : 最後判2年緩刑5年 跟家屬和解72萬 : https://tinyurl.com/2t2knhw4 : 想到之前電競豬豬寶貝 : 前自費職業選手 : 欸欸豬腳麵隱翅蟲 : 亞洲統神張家航 : 曾說在台灣幹未成年真的沒什麼 : 你出的起價就好了 : 誰不想幹未成年?你代價只要付得起就好 : 結果引發社會大眾撻伐 : 現在看看 阿航是484說的有點道理? ----- Sent from JPTT on my Asus ASUS_I01WD. --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a7kxJ4y83VM
你也感同身受嗎,是否?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7.51.25.148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C_Chat/M.1731986996.A.C23.html